国家生态环境标准HJ1271-2022环境空气颗粒物中甲酸、乙酸和乙二酸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,已于2022-12-12 发布,并将于2023-06-15正式实施。部分内容摘录如下:
1 适用范围
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颗粒物中甲酸、乙酸和乙二酸的离子色谱法。
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颗粒物中甲酸、乙酸和乙二酸的测定。
本标准甲酸、乙酸和乙二酸的最低检出量为 0.8 μg~1.9 μg。环境空气采样量为 144 m3(实际状态),
提取液体积为 100 ml,进样体积为 200 μl 时,本方法的检出限为 0.006 μg/m3~0.02 μg/m3,测定下限为0.024 μg/m3~0.08 μg/m3。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采样量为 6 m3(标准状态),提取液体积为 100 ml,进样体积为 200 μl 时,本方法的检出限为 0.2 μg/m3~0.4 μg/m3,测定下限为 0.8 μg/m3~1.6 μg/m3。详见附录 A。
4 方法原理
环境空气颗粒物样品中的甲酸、乙酸和乙二酸经水超声提取、离子色谱柱分离后,用抑制型电导检测器检测。根据保留时间定性,峰面积或峰高定量。
7 仪器和设备
7.1 环境空气颗粒物采样器:性能和技术指标应符合 HJ 93 和 HJ/T 374 的规定。
7.2 离子色谱仪:具有电导检测器、阴离子抑制器。若使用氢氧根淋洗液,需配有淋洗液在线发生装置或二元以上梯度泵。
7.3 色谱柱:阴离子分析柱和保护柱,能实现对甲酸、乙酸和乙二酸的分离。
7.4 滤膜盒:聚苯乙烯(PS)或聚四氟乙烯(PTFE)材质。
7.5 样品管:聚乙烯(PE)、聚丙烯(PP)或聚四氟乙烯(PTFE)材质,容积≥100 ml,具螺旋盖。
7.6 超声波清洗器:功率 400 W 以上,频率 40 kHz~60 kHz。
7.7 注射器:1 ml~10 ml。
7.8 水系微孔滤膜针筒过滤器:孔径 0.45 μm。
7.9 一般实验室常用仪器和设备。
标准样品参考离子色谱图
离子色谱分析参考条件(9.1.2)下,甲酸、乙酸和乙二酸标准样品(浓度分别为 250 μg/L、500 μg/L、500 μg/L)的离子色谱图见图 B.2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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